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中央公馆H地块7#楼、S1#楼及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央公馆H地块7#楼、S1#楼及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丰县筱斋路与石弓山路交口西南角;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建冲 联系方式: 1538513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