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因此合肥市包河区仰光宜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国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调查调查情况公示:
建设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仰光宜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金寨路与水阳江路交口东南角
公示内容:包河区仰光片区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要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泽远 18856952707
附件下载:yangguang8.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