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安徽金湖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公园里三期35#-43#住宅及三期地下车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安徽金湖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公园里三期35#-43#住宅及三期地下车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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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安徽金湖信达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杭州路与金斗路交口东北角;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0年8月2日-2020年8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礼 联系方式: 18956078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