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安徽金湖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公园里44#-57#楼及四期地下车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安徽金湖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公园里44#-57#楼及四期地下车库项目 ;
建设单位:安徽金湖信达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杭州路与金斗路交口东北角;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1年9月25日-2021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方式: 18256598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