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第一时间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导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并多次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赴沿江、皖北等重点地区开展明查暗访、召开推进会议,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开调度会,高频次赴一线调研指导整改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坚持省级领导包保制度,省级领导定期赴包保地区开展督导,切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省直54家单位积极参与包保,单位负责人每季度赴包保地区开展现场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省整改办加强调度督导,严格验收销号,强化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截至2020年2月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的6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成效显著。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向我省移交的6个责任追究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共同成立3个调查组,开展前期调查,形成处理意见,并征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按程序移交实施追责问责。持续推进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细化措施,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整改。截至2020年2月底,144个问题累计已完成整改123个,其余问题正在加快推进。 |